市級各單位、企業:
根據《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四川省實施辦法》《四川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川財綜〔2016〕1號)和《巴中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巴財綜〔2017〕23號)規定,各單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于每年6月底前如實向同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由于受疫情影響,部分單位未按期申請審核認定。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為企業紓困減負的號召,經研究,決定將2020年審核認定時間延期至8月31日。還未申請認定的單位、企業,請于8月31日前在市民之家(巴中經開區紅星路70號)社會事務類窗口申報,窗口聯系電話5775696,逾期不再審核認定。
巴中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0年7月17日